网上买卖考试答案实为获取机密有可能构成犯罪

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读书时代每当期末就要背政治、历史的那种痛苦,相信许多人都经历过,各种展现“小聪明”的作弊小抄已不罕见,而在便捷的现代网络中甚至“应运而生”了买卖答案的交易,殊不知这种荒唐的作弊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日前,虎丘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与大学生购买考试答案有关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案件。

2014年10月的一天,小陈的女朋友马上要面临自考本科考试,小陈的女朋友觉得自己复习得不充分,可能会挂科。小陈记在心里,他悄悄地加了某QQ群里一个昵称为“教育在线”的人为好友,花了1200元帮女朋友购买了《设计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代史纲要》三门科目的答案,每门均为400元,只是《设计原理》处于“没货”状态。但小陈女朋友本次考试唯一需要“帮助”的科目就是《设计原理》,小陈没能成功买到,但是钱已经汇给对方,找卖家索要无果,小陈想找个方法赚回部分本钱,他又申请一个马甲QQ,在自己班群里匿名散播消息,声称需要答案的同学可以找他购买。

果然小张同学心动了,以500元的价格从小陈那里购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答案。小张也不想一个人承担这么多费用,就在另个QQ群里放话,想要答案的大家可以一起AA,于是又有10个同学来购买,每人给付小张54元。到了10月18日凌晨,一份标题为“马克思你懂的”的文档在十几个人的QQ里传来传去,考试是当天9点开始的,最后大家都顺利交了答卷。

然而,这些充斥着“马克思”“近代史”“答案”关键字的QQ聊天记录被网警给洞悉了,经网监侦查,小陈、小张具有重大嫌疑,随后二人均接受公安讯问调查,事情的真相得以水落石出。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小陈、小张获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答案与原题内容一致,顺序一致,具有同一性,在启用前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小张以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考虑二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结合二被告人均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认为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将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故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全国统一类考试所涉及的答案为绝密级国家秘密,比如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具体涉及的秘密级别需经相关机构鉴定得出,如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答案,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本文感谢虎丘法院 王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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