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冈:研究生变身制毒师,这样的"财路"该咋断?

文/王树冈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了一个横跨全国20余个省市、涉案2000余人的网络制贩毒大案,此案的传、制、销一条龙全在网上完成。而该案的嫌疑人之一席某某,毕业于内蒙古某高等院校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律师从业资格,还考上了研究生。(2月6日《中国青年报》)

毒品的危害无须赘言,毒品制造、销售的暴利也引诱着无数怀揣“发财梦”的人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不得不说的是,嫌疑人之一席某某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研究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同时还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代理律师。按理说,这样一个法律专业的高材生,怎么知法犯法走上制毒这条“发财”之路呢?

首先,谢某某自认为是学法律的,精通法律知识,能够钻法律的空子,殊不知法律的底线是任何公民都不能触碰的;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业进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一些不法分子也转变了原有的“发展思路”,他们通过淘宝网、QQ等网络平台,很快就能实现货款两清,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违法成本低,隐蔽性强的特点。这也为谢某某走上制毒路提供了便利条件。

斩断网络毒品传、制、销之路,需要网民、网络运营商和物流企业共同形成合力,共筑网络防火墙。广大网民需要在网络世界里擦亮眼睛,明辨网络信息的是非真伪,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向非法网络信息说不。网络运营商对违法信息更不能无动于衷,席某某到案时称,曾有人上传一段制毒视频,长达两个小时的视频详细讲解了K粉及冰毒的制造方法,这难道不是网络运营商监管不力?对那些有毒有害信息,网络运营商有责任有义务将之屏蔽清除。作为网络毒品主要销售渠道之一快递公司,更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麻醉药物、生化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禁止寄递。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很少有快递公司在在发货前要进行必要的核查,什么该送,什么不该送,接货的投递员心里应该有数,快递公司更应该有基本的把关意识,否则,即便没有主观故意性,也会“一不小心”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所以,相关快递部门更应承担起遏制网络犯罪的责任和义务。

打击网络制毒贩毒犯罪,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营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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