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分值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全省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0%。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加强视导员、教研员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教师队伍高级研修培训,推进基地园跟岗实习和下派教师挂职。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纠正个别地区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办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今年寒假集中整治初高中毕业年级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政策,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取得新进展。启动修订《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出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意见》。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优化供餐模式,提高食堂供餐率。

从今年寒假开始,黑龙江省集中整治初高中毕业年级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减负”工作的检查和查处力度,重点对小学零起点教学、课程方案执行、课程进度、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减负”工作情况,切实保证学生有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充足睡眠和休息时间。各地(市)、县(区)政府不得用高考成绩给所属教育局,教育局不得用高考成绩给所属学校统一排名、奖惩。

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0元

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提高职普比例。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公办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到2017年不低于12000元。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教学内容和课程衔接为重点,统筹研究设计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进一步推进全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探索实施高职与应用型本科衔接培养试点工作,加快打通中职、高职、本科的升学通道。要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分类遴选3-5所高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继续推进卓越人才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改革试点项目,对研究生学位点进行动态调整,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为哈尔滨音乐学院遴选教师

继续推动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学科研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学历生项目,推动共建上合组织高翻学院。以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为合作主体,为哈尔滨音乐学院遴选优秀俄籍教师,实现哈尔滨音乐学院过渡性招生培养。推动中俄合建哈尔滨美术学院。

同时,黑龙江省将出台《黑龙江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黑龙江省将出台《黑龙江省推进高等教育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意见》,建立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纳入学分管理。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纳入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支持创业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建立创业成果和学分转化教学管理制度。

高校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成立“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培养培训高校创业教育专任教师,积极聘请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信息服务,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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